我對喜劇的要求,是在大團圓結局的大前提下,不存在任何不美滿的地方。可能是這個原因,我不太熱衷到戲院,把一整套戲照單全收;也可能是這個原因,看完《新娘愛鬥大》後,感覺竟像《奇幻逆緣》一樣沉重。
但《路得記》...似乎讓我看走了眼。
我一直以為路得是個幸福的人,因為神讓她遇到第二個相愛的人。
聖經稱讚路得的順服和孝心,以致她在丈夫瑪倫死後仍然願意跟從拿俄米回到伯利恆。而她作出這決定,我想,是因為路得一直深愛著瑪倫。
為了瑪倫,她不惜離開自己本族父家,放棄了自己的國,自己的神。
為了瑪倫,她自願到田裡與婢女一起拾麥穗來養活婆婆。
為了瑪倫,她居然順服得向波阿斯提出一個如此尷尬的請求。
「到了夜半、那人忽然驚醒、翻過身來、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.他就說、你是誰、回答說、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、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、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。」 (三:8-9)她沒有理會波阿斯對她的看法。不怕被嘲笑,被拒絕,就是為了讓死人的名得以存留,讓婆婆老來得子,重嘗生命的甜美。
最重要的,當然,是為了瑪倫。
她對瑪倫的愛,令我相信她不能夠完全愛著波阿斯。
因為她對夫家的承擔,已凌駕於愛情。
那波阿斯呢?他愛路得嗎?
或許他一早知道有一個更近的親屬,因此不敢向路得提親。
或許他一直認為大家的年紀相差太遠,路得不會喜歡自己。
但路得的請求,不是已透露了她的選擇嗎?
為甚麼波阿斯在這個時候才來裝酷裝灑脫?
「波阿斯說、女兒阿、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、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、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、你都沒有跟從.女兒阿、現在不要懼怕、凡你所說的、我必照著行、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。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、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。你今夜在這裡住宿、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、就由他罷.倘若不肯、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、我必為你盡了本分、你只管躺到天亮。」 (三:10-13)
若是路得像我一樣敏感,她聽後該有多難受?
大方地把路得讓給別人,這是風度還是偉大?
或許波阿斯在提防那至近的親屬得知他的意向後會跟他討價還價,因此先要表現得不著緊。
「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、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、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.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、其次是我、以外再沒有別人了、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、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、你若肯贖就贖、若不肯贖就告訴我.那人回答說、我肯贖。波阿斯說、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、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、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。那人說、這樣我就不能贖了、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、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、我不能贖了。」 (四:3-6) 但萬一那至近的親屬說願意娶路得,波阿斯會放手嗎?
他願意路得得到歸宿,還是希望自己是她的歸宿?
還是,他真的不在乎?
我想,他真的不在乎。
至此我只得黯然地承認,波阿斯並不愛路得。他們的結合純粹是猶太傳統使然以及神在救贖計劃裡的安排。而很公平地,路得至死愛著的,仍然是瑪倫。
然後無奈地慨嘆著,小時很愛看的聖經愛情小品,原來並不輕鬆。